中新江蘇網(wǎng)無錫8月11日電 10日,江陰海事局對近日全船持假證的貨輪“皖霍邱”號發(fā)出了《海事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。
原來,“皖霍邱”在船人員均只持三等證書,船主為達到該輪二等船舶的配員要求鋌而走險買了五本假證!吨腥A人民共和國內(nèi)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三條明確規(guī)定,禁止偽造、變賣、租借、冒用船員適任證書或者其他適任證件。該輪行為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(guī),危及船舶自身和其他船舶、設施的安全,江陰海事局依據(jù)有關(guān)法律對該船進行了行政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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