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做好船員考試評估工作,根據(jù)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《船員適任計(jì)算機(jī)終端考試管理辦法(試行)》及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結(jié)合深圳轄區(qū)船員考試實(shí)際情況,我局編制了2011年度深圳轄區(qū)船員考試計(jì)劃,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海船船員適任考試
(一)甲、乙、丙、丁類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GMDSS適任考試全部采用計(jì)算機(jī)終端考試方式,具體安排如下:
1.甲、乙、丙類船員適任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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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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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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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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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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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0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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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11日至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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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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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0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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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15日至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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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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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05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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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17日至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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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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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0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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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19日至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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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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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09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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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20日至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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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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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11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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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15日至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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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甲、乙、丙類船員考試科目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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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
科 目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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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 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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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 機(j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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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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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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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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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管理/
船長業(yè)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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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管理/
輪機(jī)長業(yè)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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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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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氣象與海洋學(xu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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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(jī)工程基礎(ch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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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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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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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英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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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(jī)英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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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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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結(jié)構(gòu)與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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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電氣/
輪機(jī)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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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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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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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學(xu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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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輔機(j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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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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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上貨物運(yùn)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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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(jī)維護(hù)和修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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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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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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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值班與避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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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推進(jìn)動力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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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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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操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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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
理論考試時間
上午:09:30至11:10 下午:14:30至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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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丁類船員適任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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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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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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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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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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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151104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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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12日至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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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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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151108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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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9日至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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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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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15111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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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2月6日至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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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丁類船員考試科目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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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
科 目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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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 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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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 機(j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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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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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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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管理/船長業(yè)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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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管理/輪機(jī)長業(yè)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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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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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學(xu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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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推進(jìn)動力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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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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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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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值班與避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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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輔機(j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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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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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上貨物運(yùn)輸/船舶結(jié)構(gòu)與設(shè)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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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
理論考試時間
上午:09:30至11:10 下午:14:30至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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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GMDSS適任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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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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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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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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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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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 151104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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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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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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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 15 1108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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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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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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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 15 111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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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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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GMDSS考試科目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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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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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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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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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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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DSS英語閱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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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DSS綜合業(yè)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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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理論考試時間
上午:09:30至11:30 下午:14:30至1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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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船船員適任考試時間,以當(dāng)期公布的具體時間為準(zhǔn)。如公司一次性報(bào)名超過20人,提前20個工作日預(yù)約,可隨時安排考試。
(二)報(bào)名時間
1.上期考試結(jié)束后至本期開始考試前10個工作日為報(bào)名時間。因計(jì)算機(jī)考試終端數(shù)量有限,按考生報(bào)考時間順序安排,名額報(bào)滿即自動轉(zhuǎn)入下期考試。若因計(jì)算機(jī)系統(tǒng)故障等原因?qū)е驴荚囀苡绊懙目忌詣禹樠又料缕诳荚嚒?/div>
2.補(bǔ)考考生其報(bào)考科目與前次參加同科目考試的時間間隔不少于60天;報(bào)名考試而缺考的考生重新報(bào)名考試的時間間隔,與前次報(bào)名考試時間間隔不少于60天。
(三)評估安排
二、引航員、一類內(nèi)河船舶船員考試
引航員、一類內(nèi)河船舶船員考試(珠江水系)由部海事局統(tǒng)一安排,具體考試事宜另行通知。
三、其它類別考試
(一)二/三類內(nèi)河船舶船員、公務(wù)船、休閑船、游艇駕駛員適任考試
全部采用計(jì)算機(jī)終端考試方式。
二/三類內(nèi)河船舶船員、公務(wù)船、休閑船船員適任考試,常年接受報(bào)名,原則上報(bào)名人數(shù)滿10人以上予以安排考試。
游艇駕駛員適任考試根據(jù)培訓(xùn)機(jī)構(gòu)向我局報(bào)備的培訓(xùn)計(jì)劃適時安排。
(二)專業(yè)、特殊培訓(xùn)考試
船員專業(yè)、特殊培訓(xùn)考試根據(jù)各培訓(xùn)機(jī)構(gòu)向我局報(bào)備的培訓(xùn)計(jì)劃適時安排。
四、受理地點(diǎn)
深圳海事局政務(wù)中心:深圳市濱河路229號海安中心,咨詢電話:0755-83797009。
五、申報(bào)方式
船員考試報(bào)名可由船公司、船員服務(wù)機(jī)構(gòu)、船員本人或其委托人向我局書面提出,或通過船員業(yè)務(wù)電子申報(bào)系統(tǒng)報(bào)名。
六、考試地點(diǎn)
深圳海事局船員考試中心:寶安大道與機(jī)場七路交匯處(深圳機(jī)場國際候機(jī)樓對面),咨詢電話:0755-27776607。
七、成績查詢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